2010年德州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6日
文件摘要 | |||
报名时间: | 5月15日至6月6日 | 交费时间: | 6月8日至6月20日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准 考 证: | 9月6日至12日 |
审核时间: | 6月7日至6月18日 | 考试时间: | 9月11日、12日 |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德人考函[2010]12号
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22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市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二、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15日至6月6日;现场审核时间:2010年6月7日至6月18日(休息日除外);网上交费时间:2010年6月8日至6月20日
(二)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市区个人及民营、私营企业考生到德城区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联系电话2671782;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审核盖章后按规定时间到市考试测评中心三楼大厅(地址:湖滨中大道1181号,喜来登饭店对面,咨询电话:2345119)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毕业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报名条件未要求的不需要带)
(三)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按市考试测评中心设置的后台用户权限,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规定时间予以网上审核通过,并留存考生报名表备查。
(四)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6月8日至6月20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条件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根据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报考级别为1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已经通过2005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当地考试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考核认定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同样符合考1科条件,请各县(市、区)报名时加以注意。
(三)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9月6日至12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
八、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人事)局要与建设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