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咨询工程师《宏观经济》考点解析(四十五)
三、政府对价格的管理
政府对价格的管理包括以下2方面:
1.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价格秩序是指对价格行为的规范及其实施效果。正常的价格秩序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价格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一切有价格行为的主体,既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也包括各级政府和各级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
2.对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价格管制
(1)管制的形式:采取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2)管制的范围: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3)管制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
例题18:政府对价格的管理包括以下( )方面:
A.宏观调整
B.对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价格管制
C.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D.产业政策
答案:B
C.
例题19:对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价格管制,其管制的形式包括:( ).
A.采取政府指导价
B.政府定价
C.听证会确定
D.公众议定E.以上都不对
答案:A
B.
例题20:对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价格管制的基本原则是综合考虑( )
A.社会承受能力
B.公众意愿
C.市场供求状况
D.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E.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
答案:A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