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考试《咨询方法与实务》重点内容(四十一)
有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相关招标工程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违法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应该有回避更换制度。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属于保密的内容,不得泄露。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以下原则:
1.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认真审查投标文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不错、不漏、不偏和不倚;
2.全面分析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
3.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客观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
4.做好评标记录。
1.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5.招标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的标准,一般包括价格标准和价格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非价格标准”)以及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确定中选的投标人。
评标的方法一般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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