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考试《咨询方法与实务》重点内容(五十)
评标时,投标价格以外还需考察的因素和折算为价格的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运杂费用。发包人支付的额外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换算为评标价格时,可按照运输部门(铁路、公路、水运)、保险公司,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公布的取费标准,计算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将要发生的费用。
2.交货期。投标人限于设备制造的生产周期,投标书内承诺的交货时间可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有出入。评标时以招标文件的“供货一览表”规定的具体交货时间作为标准。
3.付款条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来报价,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一般可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零配件和售后服务。零配件以设备运行两年内各类易损备件的获取途径和价格作为评价要素。
5.设备性能、生产能力。投标设备应具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生产效率。如果所提供设备的性能、生产能力等某些技术指标的保证值没有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的基准参数,则每种参数比基准参数降低1%时,应以投标设备实际生产效率单位成本为基础计算,在投标价上增加若干金额。
将以上各项评审价格加到投标价上后,累计金额即为该标书的评标价。
1.设备寿命期评标价法的概念。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车辆等除了衡量购买价格外,还要考虑运行期内各种后续费用成本,如备件、油料及燃料、维修等,如果这些费用较高时,可采用以设备寿命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评标时使用的设备“寿命期”一般为从投产运行到第一次大修的年限。依据此期限标准再根据各投标书填写的说明情况,在投标价上加上该年限运行期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再减去寿命期末设备的残值。
2.折算为评标价的要素。这种方法是在综合评标价法的基础上,加上一定运行年限内的费用作为评审价格。除了综合评标价法折算的费用外,还需以贴现值计算成现值加以调整的费用包括:
(1)估算寿命期内所需的燃料消耗费;
(2)估算寿命期内所需购买备件的费用及维修费;
(3)估算寿命期末的残值。
当发包的设备采购合同金额较小,详细的量化评标显得不实际或不合适时,也可以采用打分法评标。
打分法是以按预先确定的评分要素重要程度确定分值比重并细化每一项的得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各投标书的报价和各种服务进行评审记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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