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靠外墙部位,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A、宜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应与其他场所用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隔开,墙上开设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B、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C、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米
D、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E、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至四层的靠外墙部位
[ 正确答案 ] BCD
[ 答案解析 ] 本题考查的是人员密集场所布置要求。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2)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3)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4)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5)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6)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A错误,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B、C、D正确;E错误,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宜布置在四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4.9。参见教材P124。
实务教材第二篇第四章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