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建筑设备防火防爆
1.散发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生产厂房对采暖的要求是什么?(见《技术实务》P124)
答:(1)为防止纤维或粉尘积集在管道和散热器上受热自燃,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82. 5℃(相当于供水温度95℃,回水温度70℃)。但输煤廊的采暖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130℃。
(2)散发物(包括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与采暖管道和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时,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且不应在这些房间穿过采暖管道,如必须穿过时,应用不燃烧材料隔热。
(3)不应使用肋形散热器,以防积聚粉尘。
责任编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