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类 1
4 技术要求 2
5 试验方法 11
6 检验规则 31
7 标志 32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气体检验装置 34
A.1 试验设备 34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气体传感器 35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有关慢速发展火灾的响应性能的评估方法 36
C.1 探测器的"漂移补偿" 36
C.2 线性"漂移补偿" 36
C.3 阶梯式的"漂移补偿" 37
C.4 高速率但有限定值的"漂移补偿" 37
C.5 非线性的响应特性 38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碰撞试验设备 39
前 言
本标准的4、5、6、7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GB15631《特种火灾探测器》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15631-1995《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徽省消防局、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赋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宏军、屈励、窦保东、郭春雷、袁宏永、张颖琮、张学军、费春祥、王文青、宋立巍、梅志斌、李海涛、李宁宁、孙爽、李瑞、邓丽红。
GB15631《特种火灾探测器》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15631-1995
责任编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