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法规

河北省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

各位考生:

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影响了部分报考人员正常参加近期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期一年。

一、申请成绩延期范围

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的考生。

二、申请成绩延期的相关材料

相关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准考证、成绩单和疫情管控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成绩延期的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7时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2)。

请相关考生诚信填报,不诚信申报者将严格按照人社部31号令进行处罚,取消申请资格并计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附件:

1、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

2、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日

查看通知原文及附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