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审核要求 | 审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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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2021年1月18日开始将陆续进行考后抽查 | 查看详情 |
安徽 | 合肥:1月24日下午17:00前发送资料到指定邮箱进行抽查。 芜湖:1月27日前提交相关资料。 淮北:2021年2月1日提交相关资料。 宿州:1月27日前提交相关资料。 | 查看详情 |
河南 |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选取一定的比例(成绩合格总人数的10%,具体比例和人选由核查机构确定),对其报名条件进行复核,并作出合格、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复核的处理意见。 | 查看详情 |
山西 | 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的方式核查社保情况,在山西无社保参保信息的,社保参保信息和所填写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将通过网上核查的方式,核查其是否具有山西户籍或居住证。信息核查后,发现报考信息资料不符规定或为虚假信息的,按照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对不实承诺或不符合山西报考要求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在核查期间,如发现有造假、变造、伪造证件等情况,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 查看详情 |
甘肃 | 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事中事后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报考人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抽取的报考人员信息核实后及时反馈考试机构,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 查看详情 |
湖南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 查看详情 |
重庆 | 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 查看详情 |
吉林 | 要高度重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资格审核工作,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落实属地验资主体责任,现场人工核查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 查看详情 |
云南 | 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 | 查看详情 |
上海 | 注册信息核验结果为“不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需提供资料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缴费清单等。 | 查看详情 |
内蒙古 | 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全员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 | 查看详情 |
贵州 | 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消防协会进行资格复核。 | 查看详情 |
江苏 | 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消防救援支队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 查看详情 |
浙江 | 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省消防部门组织实施,应试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负责报考资格复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 | 查看详情 |
山东 |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 查看详情 |
辽宁 | 资格审核部门可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 查看详情 |
河北 | 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 | 查看详情 |
海南 |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门户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考试合格的考生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送至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现场资格核查及确认,其中审核材料包括所在单位为其缴交的社保清单等。 | 查看详情 |
四川 | 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验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验,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 | 查看详情 |
陕西 | 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 查看详情 |
江西 | 各级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报考本辖区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 查看详情 |
广东 |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 查看详情 |
西藏 |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验的考生,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成绩公布后20日内,合格人员须进行考后复核。 | 查看详情 |
新疆 |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