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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消灭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2014-11-05
普通

  撤销权是指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对可撤销的合同依法享有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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