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册造价师造价管理:造价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1年修订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指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造价员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
目前,全国有造价员近60万人,分布在全国工程建设各专业领域。这些专业人员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主力军,对我国建筑产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员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
1.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2.考试科目
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两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一般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三个专业。两个科目需在一次考试期间全部通过,考试合格者由管理机构颁发资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相关管理机构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二)造价员登记、从业及资格管理
造价员登记从业管理制度
我国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各管理机构负责造价员的登记工作。
造价员登记的条件:
(1)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无以下不予登记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的;
3)逾期登记且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
4)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受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6)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受行政处罚,且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2年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登记被注销的,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2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