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造价计价考点:发承包方式与招标文件的编制
2016年造价计价考点:发承包方式与招标文件的编制
一、合同价款与发承包方式
签约合同价因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会产生较大的价款差额。对于招标发包的项目,即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签约合同价;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及其编制要求
(一)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
1.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当未进行资格审查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招标公告。当进行资格审查时,招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邀请书,该邀请书可替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其他内容还包括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招标文件的递交等。
2.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其他内容。
其中:总则包括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的描述,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对费用承担、保密、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内容的约定,对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的要求,以及对分包和偏离问题的处理;投标部分中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即投标准备时间,是指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3.评标方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如按照规定应编制招标控制价的项目,其招标控制价也应在此公布。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商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8.投标文件格式
9.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后投标截止时间。
(三)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其他文件的主要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的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 招标条件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格预审的方法(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 |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投标文件的获取 |
资格预审申请的递交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2.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与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等内容,同时还包括关于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的说明。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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