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关于材料交付法律意义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交付导致材料所有权发生转移
B、交付导致材料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C、如果材料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
D、交付后材料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订购产品的交付。产品交付的法律意义是,一般情况下,交付导致采购材料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材料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与所有权转移相对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参见教材P128。
【该题针对“订购产品的交付”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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