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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的基本方法

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正在紧张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防火的基本方法”,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预防火灾发生的基本方法应从限制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入手,并避免它们相互作用。

(一)控制可燃物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控制可燃物的做法通常有以下几种:以难燃、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如用水泥代替木材建造房屋;降低可燃物质(通常指可燃气体、粉尘等)在空气中的浓度,如在车间或库房采取全面通风或局部排风,使可燃物不易积聚;将可燃物与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其他物品隔离保存,并防止“跑、冒、漏、滴”等。

(二)隔绝助燃物

对于一些易燃物品,可采取隔绝空气的方法来储存,如钠存于煤油中、磷存于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存放等。在有的生产、施工环节,可以通过在设备容器中充装惰性介质保护的方式来隔绝助燃物,如水入电石式乙炔发生器在加料后,用惰性介质氮气吹扫,燃料容器在检修焊补(动火)前,用惰性介质置换等。

(三)控制引火源

在多数场合,可燃物在生产、生活中的存在不可避免,作为最常见助燃物的氧气也几乎无处不在,所以防火防爆技术的重点应是对引火源的控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各类必要的热能源即可能成为导致火灾发生的引火源,故须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来加以控制,既要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要设法避免引起火灾爆炸。对于几类常见引火源,通常的做法有禁止明火、控制温度、使用无火花和静电消除设备、接地避雷、设置火星熄灭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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