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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知:2020年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12月19日考试

关于2020年度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通知》(试行)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2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客观题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主客观题专业科目。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设4个专业: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2月19日

上午: 9:00- 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下午:14:00- 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二)考场设置

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为甘肃省内有效,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工作单位在甘肃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中央在甘及省直属单位,须选择省直报名点,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减少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其余各市州考生严格按照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最终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该项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具体学校及评估通过时间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专栏“专业评估”目录查询。

(三)工作年限计算

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五、报名告知承诺要求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二)考试机构将加强考试事中事后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报考人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抽取的报考人员信息核实后及时反馈考试机构,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 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记入黑名单。同时启动跨部门联动响应,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六)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报名时间及流程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http://gansu.nomax.vip/tip)或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选择“网上报名”,按照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6日9:00至12月2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3、填报信息。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增报人员需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凡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报名人员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报名表,留存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前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再修改。

5、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资格审核、政策咨询、报名条件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解答、报名人员信息修改等问题,请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系统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4000010370。

①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审核单位: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电话:0931-8840480、8436230

免考科目咨询电话:0931-8418605

②交通运输工程

审核单位: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5号四楼416

咨询电话:0931-2175853、2175723

③水利工程

审核单位: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

地 址:兰州市佛慈大街31—1号四楼402。

咨询电话:0931—7822734、7822732

咨询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6、网上缴费。报名系统显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于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行网进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需要开据发票的考生,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9元。(收费依据详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

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必须于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gansu.nomax.vip/tip)或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大纲

二级造价工程师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www. 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www.giwp.org.cn查看或免费下载。

甘肃省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考生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三)持“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虚假信息、提供虚假审核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相关部门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

1.报名期间取消报考资格。

2.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

3.考试成绩合格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4.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实行封闭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请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共包括4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科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的,视具体情形给予违纪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同时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

(六)请应试人员考前认真检查身份证有效期限,如考试当日前过期者,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两证不齐、证件过期或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 肃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甘 肃 省 水 利 厅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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