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工程法规: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
建设工程教育网
2017-01-11
普通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存在欺诈但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不要求造成损害后果)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必须是违反强制性标准,违反任意性规范不导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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