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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案例分析》讲义精选

2011-04-20
普通

  一、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和程序
  1.监理实施的基本原则(P124)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2)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5)综合效益的原则。
  2.监理实施的程序(P122)
  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企业应按如下监理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①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②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步骤、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1.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P125)
  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l)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3)确定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2)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
  3)划分项目监理机构部门。
  4)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 
  5)安排监理人员。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且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P127)
  项目监理机构常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2)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4)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
  监理规范(法规汇编P156):3.1.4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项目监理机构中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P135)
  施工阶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有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书;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要有以下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有以下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购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主要有以下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三、监理规划的编制
  1.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P147)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也具有法律地位也必须遵守和执行。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5)监理大纲。
  2.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内容(P150)
  (1)建设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四、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程序、内容、任务和措施
  1.目标控制的两个前提(P66)
  一是目标规划和计划。
  二是目标控制的组织。
  2.目标控制的基本流程及主动被动控制的区别(P60)
  控制流程包括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5个基本环节。(P61:图3-2)
  (教材P65:图3-3被动控制闭合回路、图3-4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
  3.建设工程目标分解的方式(P71、72)
  按工程内容分解是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适用于投资、进度、质量三个目标的分解,建设工程的投资目标还可以按总投资构成内容和资金使用时间(即进度)分解。
  4.施工阶段目标控制的主要任务(P86)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单位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产出品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达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
  5.目标控制措施(P86)
  通常可以将这些措施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四个方面。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P23)
  (1)施工准备阶段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a)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b)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c)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d)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e)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阶段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P24)
  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P24)
  4.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P19)

  六、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P91)
  2.风险识别的方法(P95):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初始清单法、经验数据法和风险调查法。
  3.风险对策种类及要点(P104)
  风险对策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

  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参见《建设工程信息管理》教材P45-P46)。
  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的归集和整理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排专人,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归集,在每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3.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的归档程序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首先由项目监理机构向监理单位移交归档,监理单位再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归档。
  4.建设工程监理表格体系和主要文件档案(P46)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范中基本表式有三类:
  A类表共10个表格(A1~A10),为承包单位用表,是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联系表,由承包单位填写,向监理单位提交申请或回复。
  B类表共6个表格(B1~B6),为监理单位用表,是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联系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向承包单位发出指令或批复。
  C类表共2个表格(C1、C2),为各方通用表,是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各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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