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四章:促进工程咨询全面协调发展
第四章 促进工程咨询全面协调发展
适应国内外工程咨询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扩大和创新服务供给能力,加快业务结构的优化升级,完善工程咨询服务产业链,实现工程咨询全面协调发展。
一、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
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投资体制改革要求,借鉴国际工程管理惯例,积极推进工程咨询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工程咨询单位要加快熟悉工程项目管理规则,大力加强工程项目策划、准备、实施阶段管理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水平,积极开拓国内外工程项目管理市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选择具有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以全过程管理方式实施项目建设。
二、大力加强投资决策咨询工作
各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要加快“先咨询、后决策”原则的制度化,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开展投资决策咨询,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工程咨询单位要在人员配备、资金保障、技术支撑等方面,切实加大对投资决策咨询的投入,积极参与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和政策咨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技术政策的研究制定,切实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开展可行性研究,依据“独立、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认真进行评估咨询,为委托方提供政策、规划、信息和工程项目建设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三、切实注重后评价工作
各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要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后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加强后评价管理和监督,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快后评价成果的应用,推进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程咨询单位要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对规划或项目的目标实现情况、决策和实施过程、实施的效果、作用和影响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四、积极开发新领域业务
工程咨询单位要积极拓展投资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工程咨询产业链,创新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大力开展节能、节水、减排、绿色低碳经济咨询、土地利用与生态环保咨询、安全评价咨询、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咨询、项目运营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担保咨询、工程保险咨询、风险评估咨询、工程审计咨询、工程法律咨询、工程合同纠纷调解等新领域业务,为委托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