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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住建厅:关于请推荐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人选的函

关于请推荐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人选的函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校、设计院、行业协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已由消防部门划转至住建部门负责。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在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过程中需要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为此,决定组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供各市在开展工作时抽取使用。为做好专家库成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 推荐人选范围 

  全省房建、市政、工业、交通、水利、电力、港航、石化等所有类别建设工程与消防设计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人选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相关设计工作15年以上、消防技术审查工作10年以上或从事相关教学工作10年以上,熟练掌握国家建设工程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以专业负责人及以上角色主持完成过5项以上大型工程设计,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5项以上大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3、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诚信记录良好;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程序及其他要求 

  请推荐人选填写《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推荐表》(一式1份,后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8月12日前报我厅勘察设计监管处,并请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吴琼 

  电话:024-23447691(传真)、18740002000  

  电子邮箱: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辽宁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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