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证书领取

辽宁省开始逐渐发放领取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开始合格证书

摘要: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定于2019711日在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开始发放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证书。

辽宁省关于发放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证书的通知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定于2019711日开始发放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省直考区)合格证书。

一、 证书发放所需材料

1、 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 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4、 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并准备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背景无颜色要求),粘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位置。《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内容请参考样表(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5、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 领取时间

2019711日至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补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节假日休息)。

三、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乘车路线:216路、252路、324路、399路、328路、255路、295路、271路、249路、281路、243路、263路、沈抚城际巴士、282路、288路、铁西新区一线至西塔站下车;262路至老道口站下车(西塔白塔对面,桥下红楼即是)。

提示:

1、 省直考区是指:报考时选择“辽宁省省直考区”或“辽宁省省直审核点”或在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为便于查找证书,请考试合格人员记住证书领取序号。

2、 报考时选择“辽宁省沈阳市”考区人员,请通过《沈阳市考试院》官网,或“沈阳市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看证书领取通知。

3、 各市考区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负责,各市发证网址及咨询电话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附件:

1、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直考区7人)

2、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填写表样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73

附件1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名单(省直考区7人)

领取序号

考区

姓名

证件号后4

批准日期

1

省直

岳勇

2312

20181111

2

省直

方永强

3730

20181111

3

省直

孙晓明

4757

20181111

4

省直

王丽春

3821

20181111

5

省直

刘欣

0849

20181111

6

省直

孟祥瑞

1874

20181111

7

省直

王秀云

1821

20181111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下载APP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