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且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二、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