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备考已开始,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3个科目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是《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基础,所以建议大家先从《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开始复习!接下来,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知识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1.遇水或遇酸燃烧性
这是此类物质的共同危险性。着火时,不能用水及泡沫灭火剂扑救,应用干沙、干粉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等进行扑救。其中的一些物质与酸或氧化剂反应时,比遇水反应更剧烈,着火爆炸危险性更大。
2.自燃性
有些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金属碳化物、硼氢化合物,放置于空气中即具有自燃性,有的(如氢化钾)遇水能生成可燃气体放出热量而具有自燃性。因此,这类物质的储存必须与水及潮气隔离。
3.爆炸性
一些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如碳化钙(电石)等,由于和水作用生成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其他
有些物质遇水作用的生成物(如磷化物)除有易燃性外,还有毒性;有的虽然与水接触,反应不是很激烈,放出热量不足以使产生的可燃气体着火,但是遇外来火源还是有着火爆炸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