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备考已开始,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3个科目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是《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基础,所以建议大家先从《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开始复习!接下来,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知识点“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以及消防扑救人员的正常工作,必须保持一定的电光源,据此设置的照明总称为火灾应急照明;为防止疏散通道在火灾下骤然变暗,就要保证一定的亮度,抑制人们心理上的惊慌,确保疏散安全,以显眼的文字、鲜明的箭头标记指明疏散方向,引导疏散,这种用信号标志的照明,称为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
1.设置场所
除单、多层住宅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
①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③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④建筑面积超过100m2的地下、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⑤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⑥人员密集厂房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2.设置要求
(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2)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